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巴南区纪委
公开选调中共重庆市巴南区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为及时补充纪委机关工作人员,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经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同意,中共重庆市巴南区纪委决定在重庆市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主任科员及其以下人员1名。
二、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公检法,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人员。
三、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品行端正;
(二)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必须满2年以上(即2007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五)限男性;
(六)身体健康。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巴南人事人才网(www.cqbnrc.con)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1寸近期登记照1张(jpg格式,20kb以下)和近期全身生活照2张(2M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号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2.报考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参加选调的人员,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但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复审、笔试等以后程序。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09年12月17日9:00时至17:3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选调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5以上,否则此次选调工作不再继续进行。
联系电话:巴南区纪委 66225825 巴南区委组织部 66238467 巴南区人事局 86536813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写作》,总分为100分。其中,《公文基础知识》20分、《申论》80分。
笔试时间:2009年12月1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2009年12月21日,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工作年限要写入证明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其缺额经中共重庆市巴南区纪委、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核准,可在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在复审报名资格合格基础上,按照选调职位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并列第5名,则均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与选调职位的比例达不到5:1,则此次选调工作不再继续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六)组织考察
根据参加了面试的选调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第1名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纪委、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对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若对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察对象,并对重新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七)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
若公示无异议,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干部调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